押旧楼买新楼(简称押旧买新)业务,简单地说,就是房屋所有人用自有房屋设定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,用于购买(自用)住房的一种融资业务。
押旧买新业务的好处在于,购房人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房屋抵押变现,用做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;购房人可以保留房屋的所有权,可以将房屋出租;购房人在取得贷款后,还可以继续寻找买主,将旧房以合适的价格出售。
押旧买新所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
第一,申请人所应具备的条件:
1、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和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;
2、有稳定合法的收入,有还本付息的能力;
3、同意将其所有的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。
第二,用于抵押的房屋应具备的条件:
1、产权明晰,符合本市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;
2、用做抵押的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之内。
在具体办理押旧买新业务时,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:
1、收入证明(单位开具收入证明,并可以选择提供存款证明、有价证券、其他房产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);
2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;
3、抵押房屋共有人身份证、户口簿;
4、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,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明;
5、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;
6、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;
7、若房屋已经出租,须提供有关租赁情况的书面文件;
8、若申请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,除上述材料外,须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;
9、所购新房的相关资料,包括房产证明文件、土地使用情况等证明文件;
10、贷款银行需要其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应注意,在银行批准其贷款申请之后,如果申请人欲出售或出租其所抵押的房屋,可以在征得银行同意的前提下,委托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事宜。